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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整改隔靴挠痒

百度这样的公司,如果放在美国,至少已经倒闭10次了。因为美国的法院判决依靠判例,只要有一个法官认为无良竞价排名涉嫌欺诈,那么百度这种广告发布者将被一次次罚得倾家荡产。百度在中国之所以可以一次又一次的续命,原因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竞价排名是否属于广告,至今没有做出明确的司法解释。竞价排名如果属于技术范畴,或者属于信息检索范畴,那么提供不实结果的百度可以将责任推诿给搜索系统或者广告主,人工智能出错,排除主观恶意。如果竞价排名属于广告,那么发布无良广告的百度,势必涉嫌欺诈,在连续出现贴吧、莆田系事件之后,不可能像今天这样全身而退。
举个例子,去普通三甲医院做一次人流,费用大约400-600元,如果去在百度上购买竞价排名的莆田系医院做人流,费用在3000-4000元之间,据2012年《南方周末》报道,莆田系医院每完成一例人流手术,平均用在百度上的竞价排名费用为2700元。做为欺骗性竞价排名的最大受益者,百度居然无数次涉险过关,这就是中国。要知道,判断谋杀的的关键因素,在于是否存在谋杀动机。百度的获利程度高于莆田系,其欺诈动机理应远远高于莆田系,从利益角度上看百度和莆田系属于共谋,而且百度是主犯!百度从每个患者身上榨取的人民币高于莆田系,不管法条怎样解释,百度李彦宏最终难逃历史和良知的惩罚!知道为什么百度和阿里总部需要高薪聘请保安经理的原因了吧?百度可以公开其保安经理的年薪么?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百度需要给出高于新浪总部保安经理xx万元的年薪么?我指负责安全的安保经理而不是李彦宏马云的保镖。
回到中国法院系统,法院或者工商管理局系统依靠法条而非过去判例来判案,中国法条中,对于竞价排名是否属于广告,恰恰没有明文规定!目前只有北京市高院2016年4月13日公布的司法解释--《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按键审理指南》,其中第39条认为: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竞价排名服务,属信息检索服务。
百度的注册地在海淀区,交税在海淀区,北京市法院系统本该回避,这个司法解释完全不能使人信服,如同浙江高院宣布淘宝售假无责一样。如果竞价排名属于信息检索,那么提供了信息检索互联网工具和平台的百度利国利民,害人的只是利用这个平台发布无良信息的莆田系。如是,百度一次又一次的续命,逢凶化吉。要纠正这个司法解释,只能是更高一级的正义路上的最高人民法院了!
《广告法》规定广告的管理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局,退一万步如果百度去工商局公关,工商局碍于情面要选择不作为的话,完全可以将责任推诿到法院系统,将责任推到高院。百度将自己和广告主或其他用户的法律纠纷的属地管辖权,局限于在北京市某区,该区法院根据北京市高院的司法解释,可以搞定百度在全中国遇到的所有法律问题。最高法可以选择出台更权威的司法解释,也可以选择缄默。看到没有,在中国,想干成一件事难,想让别人不干成一件事则太容易了。如果为官者表态需要负责任要得罪人,对于最敏感的问题,很可能出现也确实出现了集体缄默。
所以,从5月2号网信办宣布联合工作组进驻百度当天,我们就知道百度不会有事。想当年三鹿毒奶粉事件,有过谁被追责么?果不其然,5月9号,联合工作组宣布调查结果,洋洋洒洒近千字处理结果,没有一条触及要害。百度的命门在于,不可以将搜索结果和竞价排名混合发布,必须严格加以物理分区!Google就是这样的,广告都在页面左侧,中间是自然排名!
在中国,最严厉的处置是关闭,只要是整改,肯定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当年处理《新浪文学》暂关一个月如果是记小过,那么百度整改最多是“通报批评”处分,为什么不可以暂停“竞价排名”一个月呢?担心网民们弹冠相庆么?我们看5月9日, 调查组对百度公司提出了以下整改要求:
一、立即全面清理整顿医疗类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商业推广服务。即日起,对医疗、药品、保健品等相关商业推广活动,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违规信息一经发现立即下线,对未获得主管部门批准资质的医疗机构不得进行商业推广。
二、改变竞价排名机制,不能仅以给钱多少作为排位标准。立即调整相关技术系统,在2016年5月31日前,提出以信誉度为主要权重的排名算法并落实到位;对商业推广信息逐条加注醒目标识,并予以风险提示;严格限制商业推广信息比例,每页面不得超过30%。
三、建立完善先行赔付等网民权益保障机制。畅通网民监督举报渠道,提高对网民举报的受理、处置效率;对违法违规信息及侵害网民权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终止服务;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对网民因受商业推广信息误导而造成的损失予以先行赔付。
果不其然,随后5月24日百度高调宣布整改提前完成:“在联合调查组调查期间,百度已对2518家医疗机构、1.26亿条医疗信息进行了下线处理。”你信么?反正我不信,你懂的。请看下图最新的“人流”的搜索结果页面,页首依然全部是“商业推广”,而且 商业推广几个字很不明显,字体颜色都很轻,和正常结果非竞价排名的 百度快照,区别不大,显得百度毫无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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