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07年度(第八届)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国酒茅台以372740万元的纳税总额列排行榜第62位,位居中国白酒行业纳税榜首和贵州省纳税第一名。
2007年,我国经济实现了平稳快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246619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全国税收收入实现49449亿元,同比增长31.39%。
自1998年以来,企业实现了连续10年的跨越式发展。仅2004年-2007年,茅台集团共实现销售收入(含税)244.28亿元,利税共计163.17亿元,企业总资产由68亿多元增加至143亿多元,职工人均年收入也由2.85万元增至4万元。现在,公司利税率、人均创利税、人均利润率、总市值等主要经济指标稳居同行业榜首,贵州茅台股票成为沪深股市第一高价股,企业步入了可持续发展的快车道。
2007年度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共推出八个榜单,分别是:中国企业集团纳税五百强排行榜、中国独立企业属地纳税五百强排行榜(总排名)、中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百强排行榜等。国酒茅台除在中国企业集团纳税五百强排行榜榜上有名外,还上榜中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百强排行榜第39名、中国独立企业四十行业饮料制造业纳税百强排行榜第1名、中国企业集团十六行业纳税十强排行榜第1名。其中,在饮料制造业纳税前十强中,茅台纳税占总纳税额1495873万元的24.92%,比第二名高出近3个百分点。